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926/274606.htm#ixzz2fyv9SxCn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醫師羅伊斯強森(Royce Johnson)在加州貝克斯菲爾德(Bakersfield)參加醫學研討會,當他在餐廳用餐時,突然聽見有人求救,一名婦人因肉塊哽在喉嚨幾乎窒息。由於無法立即清除喉中異物,情急之下他只能拿出折疊刀,當場為患者進行開喉手術。

 

這名患者是加州社區大學理事菈伍德(Pauline Larwood),她在噎到後臉色發青,嘴唇、手指等部位也已轉為藍色。現場有人以「哈姆立克法」試圖為她排除哽塞物,然而肉塊始終排不出來。菈伍德的丈夫焦急地詢問現場有沒有醫生。

幸運的是,當天正好有一大堆醫生前來參加「溪谷熱」的研討會。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肯恩醫療中心傳染病科主任醫生強森檢查後冷靜地說,「我需要一把刀。」然後接過朋友手中的折疊刀,在患者喉嚨開一個小孔,接著折斷一支原子筆管,插入切口充當呼吸管

菈伍德太太隨即好轉過來,皮膚也漸漸恢復血色。後來她被送往當地慈善醫院,在進一步處理後情況十分良好。強森醫師事後則拒絕接受任何訪問。來源:the bakersfield califor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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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感染科見義勇為
這真是美事一樁,同樣的故事在台灣會是怎樣哩?
同一天蘋果日報就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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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助理救活人反觸法

【丁牧群╱台北報導】女子姚素珍三年前在北市中心診所當助理研究員,聽到醫院廣播說病患林鴻無心跳需急救,但值班醫師正好在急救另一病患,無暇分身;她情急下以學過的心臟救命術將林救活,卻遭林的家屬檢舉姚不是醫師,不得擅施急救;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醫師法》將姚緩起訴。 

病患林鴻死亡後,家屬指控姚素珍未具醫師資格卻替林急救。資料照片

罰捐款五萬緩起訴

檢方指出,姚素珍雖取得我國高級心臟急救術(ACLS)合格證明,但無醫師資格,當時又無醫師指示,依法不能施行急救醫療行為,念她深表悔悟且情況急迫,因此緩起訴,罰她捐五萬元給兒福聯盟。
中心診所公關孫小姐說:「家屬之前因懷疑林鴻被醫院看護毆打,和醫院有糾紛;儘管姚素珍算是救命恩人,家屬仍挾怨檢舉。」孫強調,姚具有菲律賓醫師資格,只是沒有取得中華民國醫師資格;姚在事發後已離職,林鴻也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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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告訴我們救人當救美國人

而在台灣,至少法官一再用判例告訴我們
救人應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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