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3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3/35035967/%E9%AB%98%E9%86%AB%E6%80%A5%E8%A8%BA%E5%AE%A4%E8%A6%8B%E6%AD%BB%E4%B8%8D%E6%95%91

以下為臉書 卜隆貢 的發言
20130523-1  
以下為搶救急診室的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SaveTheER

20130523-2  
補充 : 據了解
檢傷分類處確有接獲求援,第一時間協助報警,但因院內缺乏緊急救護使用擔架,設備不足,才未主動外出急救

我們知道報紙要有聳動的標題才能吸引買氣,也希望可以稍微平衡報導衛教
我們也可以理解一般民眾沒有醫學相關知識時,有時會對醫護人員的說法難以理解
很多時候,病人只是希望醫療人員去看一下!!可是在設備不足或被使用的情形下
是無法做出適當處理的。此時通知消防單位
(據了解 十全路口山東街口就有消防分隊離事故地點大約300公尺左右)
委託有消防車出動,消防車三分鐘就到達
而急診人員不該擅離職位,在檢傷內部做相關的外傷準備
或許不一定能滿足如電影或電視劇情節的期待
但是實務上是相對比較完善的措施。
當然高醫發言人沒有在第一時間說明當時情形並作正確衛教
便說有疏失無疑是打擊高醫自己急診,
當然也有可能為了避免烙入態度傲慢,死不認錯之嫌
先說自己有疏失。


補充說明,外傷病人不知道那些地方受傷,所以要移動病人時
最重要的是要保護頸椎,在頸椎沒有保護的情形下有機會會造成脊髓損傷
造成更嚴重的後果。

在當時,我想檢傷單位已經做了最好的處置
立即通知消防車,至於所謂拖延了20分鐘
應該就是3~20分鐘之間固定病人的措施
希望相關的資訊可以讓更多人理解
也期待媒體做出更多醫療小常識衛教民眾。


延伸閱讀:高醫事件誰冷血?崩壞的醫護體系or濫情的台灣社會
          急救依標準作業沒有錯(林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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